mandag den 29. november 20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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覺得自己這輩子也許會跟「文化」這二字脫離不了關係。

其實何謂「文化」, 自己也說不清。上了一個學期文化研究的課,開始理解這個世界是如何運作,而自己又是怎樣的一個角色。

稚嫩的時候,一心想要離遠老家一次,要浸淫於異國氛圍之中,感受「文化」。豈知文化哪會是風花雪月,只談藝術的一回事。整個壓抑的北國氣氛讓我認清了「文化」的本質,一切都是由人和事構成。

十零歲出頭,充滿好奇,決意可走得多遠就走得多遠,可學得幾多就學幾多。人們說巴黎是歐洲文化之城,我去了。在明信片般的街頭不斷的走,做著電影裡般各式各樣的事情 - 最後你問我法國感受了多少,文化又意會了幾多;我會說,這不過是巴黎底下自編自導自演的小短篇,並不屬於巴黎。

人們說紐約是當今文化樞紐,林林種種光影榮華盡在此城,我將去。這會否又是一篇小故事,我倆只是這齣戲的主角,以為景在紐約,便投入了她懷中。

有時不禁問問自己,走遠了,又是否走得對了?